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双酚A物质测试服务

日期:2025-12-25 点击:178
2025年12月17日,欧盟发布了针对法规(EU) 2024/3190 的实施指南(C/2025/6721)。该指南以问答形式详细解释了该法规的适用范围、管控物质、符合性要求、测试方法、进出口规定及过渡期安排,为企业合规提供明确指导。


(EU) 2024/3190法规适用范围

包括塑料、清漆及涂层、印刷油墨、粘合剂、硅胶、橡胶等材料,食品接触材料的外部部件若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迁移至食品,则也属于管控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从原料、中间产品到终产品的全链条都受到管控。 

(EU) 2024/3190法规管控物质

BPA及其盐类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制造中被禁止使用。附录II中允许双酚A在以下情况中可以豁免使用。

明确某些BPA衍生物(如BADGE CAS No 1675-54-3)目前允许使用,但必须确保最终食品接触材料中不得含有残留BPA。

明确禁止使用有害双酚或衍生物,目前包含以下五种:


符合性要求

豁免情况的产品中如果使用了BPA,需证明迁移量不得检出超过1μg/kg。 若食品接触材料使用了其他双酚或双酚衍生物(如BADGE),需确保不含残留BPA(检测限:1μg/kg)。 法规(EU) 2024/3190未强制要求进行分析测试,但企业必须确保食品接触材料中不有意添加被禁用的有害双酚及衍生物。 测试可用于验证符合性,特别是针对附件II的应用或使用BPA衍生物的情况。



精锐检测建议企业

•  供应链审查:立即审查供应链,识别食品接触材料中是否使用BPA或相关双酚。  

•  DOC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符合性声明管理体系,确保供应链全程可追溯与合规。  

•  关注法规动态:密切关注ECHA/EFSA更新,特别是关于BPF等双酚的分类进展。  

•  配方调整:考虑调整产品配方,消除禁用双酚,探索更安全的替代品。  

•  合规测试:开展适当的测试以验证迁移水平和残留BPA的情况,特别是针对附件II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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