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规核心法规
1)通用食品分级限量标准
• 低油脂食品(油脂含量<4%): 限量0.50mg/kg, 适用品类包含谷物制品, 干制果蔬, 速溶饮品, 干制茶品, 香辛粉料等低脂肪加工食品。
• 中油脂食品(4%<油脂含量≤50%): 限量1.0mg/kg, 适用品类涵盖巧克力制品, 坚果加工品, 复合调味酱, 发酵乳制品等中脂肪食品。
• 高油脂食品(油脂含量>50%): 限量2.0mg/kg, 适用品类包含动植物原油, 精炼食用油脂, 黄油, 可可脂, 高脂特种油脂等纯油脂类产品。
2)特殊品类过渡期管控政策
• 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特种油脂MOAH临时限量为10.0mg/kg;
• 2030年1月1日起:过渡期正式终止,特种油脂统一执行高脂食品2.0mg/kg的通用限量标准,实现全品类统一合规管控。3)法定豁免适用场景
基于风险评估结果,非速溶干茶、草本浸剂类产品,在直接冲泡食用、不作为食品配料添加的场景下,MOAH向人体的迁移量极低,无显著健康风险,因此纳入新规豁免范围,无需执行上述限量标准。
配套修订的《(EC)333/2007》条例明确,欧盟官方市场抽检、口岸查验的唯一基准方法为GC×GC全二维气相色谱法。该技术可精准甄别含不同芳香环结构的MOAH组分,重点靶向筛查3环及以上高风险芳香烃物质,彻底解决传统检测方法灵敏度不足、组分区分模糊、结果偏差较大的行业痛点,实现MOAH风险的精准溯源与定量管控。矿物油污染物分类及健康危害
食品中的矿物油污染物属于化石源碳氢化合物混合物,组分复杂,碳链分布区间为C10-C50,主要分为MOSH与MOAH两大类别,两类物质的理化特性与健康风险存在显著差异,其中MOAH为本次欧盟新规的核心管控对象。
MOAH(芳香烃矿物油):含苯环芳香结构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物,工业原料中占比最高可达50%。该类物质无法通过人体代谢自然排出,易在脏器与脂肪组织中蓄积,是食品污染风险管控的核心靶点。
EFSA权威评估结论明确:含3个及以上芳香环的MOAH组分,具备潜在基因毒性与人体致癌风险。长期微量摄入该类污染物,会持续损伤人体细胞基因结构,诱发慢性病变风险。这也是欧盟不惜升级检测标准、实施强制限量、收紧市场准入的核心科学依据。
高风险食品品类筛查:重点管控清单
谷物及初级加工制品:大米, 面粉, 杂粮, 麦片, 面包屑, 挂面等干燥谷物产品; 比表面积大, 在仓储, 运输, 加工环节极易吸附环境中的矿物油污染物, 超标频次居高不下。
可可与巧克力制品:生产过程需经过高温烘焙, 机械脱模, 连续化研磨等工序,易接触设备润滑油, 脱模剂等工业辅料, 外源污染风险极高。
脱水干燥类食品:速溶咖啡, 奶粉, 脱水蔬菜, 冻干食品等; 生产全程为干燥环境, 燃料废气, 工业除尘剂, 再生包装迁移是主要污染来源。